各院(部):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首经贸政发〔2022〕48号),学校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为加强院级本科督导工作的建设和两级督导组的沟通和合作,请各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完成2022年度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的聘任、备案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院(部)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自行开展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选聘工作,经院(部)审议通过后,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备案表》(附件1)。
2.请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3.联系人:崔老师(电话:83952298;邮箱:cuifeng@cueb.edu.cn)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