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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年度检查和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来源:科研处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了做好2019年度项目申请和2018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一)政策变化

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1、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

2、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3、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

4、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

(二)注意事项及申报要求

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教研人员及时访问、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向学校科研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依托单位公章处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前送到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法人章)。

(三)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请申请人于2019年3月10日上午11时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2、3月11日至14日上午11时,科研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ISIS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3、经科研处审批后,申请者打印纸版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所有申报材料收齐后,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其他事项

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外单位项目的教研人员,需要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章的,请提供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用印申请表》,并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经科研处核准可予办理(科研处留存申请书封页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用印手续的不予办理。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

(一)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成果结题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结题/成果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要先行到学校财务处核对经费使用情况,经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处公章;再经学校审计处审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科研处签署审核意见。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请于2019年1月28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2019年2月22日前将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A4纸双面印制,左侧双钉装订)原件一式2份和结题成果(参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规范细则》(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的规定格式装订成册)一式1份报送学校科研处。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9年110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文    83951839

 83952497

电子信箱:keyanchu@cueb.edu.cn

科研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