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已于近日发布《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并启动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2024年新修订了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请欲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务必认真阅读。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可从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或本通知附件中获取。
一、指导思想与课题指南
(一)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导向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规划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及两类项目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原则上需从所在单位申报。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科研信誉保证。不受理在站博士后项目申报。
(二)限项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需遵守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有在研项目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申请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
5.申请人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三、申报类别与申报限额
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两类,按限额申报。申请人只能选择两类项目中的一类申报。
(一)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
1.该类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首都新型智库,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
2.该类项目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上管理文件,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申报。
3.本次决策咨询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限额根据各研究基地2023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其中,CBD 发展研究基地可申报5项,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基地可申报6项,国家税收法律研究基地可申报5项。
4.《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课题指南》共分6个专题,其中,重大项目选题必须按原题申报,其余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聚焦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自拟题目申报。同等质量情况下,按《课题指南》申报的优先予以立项。
5.对决策咨询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第二年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决策咨询项目时,可享受一次不占本研究基地和本单位申报指标,直接入围会议评审的奖励;对其他类别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第二年申报决策咨询项目时,可享受一次不占本单位申报指标的奖励。
(二)北京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1.该类项目重点研究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的前沿问题。
2.该类项目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实施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管理,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上管理文件,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申报。
3.《2025 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分为三个专题:专题一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均为重大项目,须按原题申报,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项目完成时限为 3 年;专题二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研究”,均为重点项目,须按原题申报,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项目完成时限为 3 年;专题三为“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均为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鼓励专家学者自主开展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系列论文,项目完成时限为 3 年。
4.本次规划项目可申报重大、重点、一般、青年项目。我校可申报30项,申报专题一(重大项目)和专题二(重点项目)均不占单位申报指标。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青年项目一般不少于1/3。
5.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深入持续研究,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时,可享受一次不占单位申报指标、直接入围会议评审的奖励。
(一)承担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
(二)相关研究成果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相关研究成果入选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且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四、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一)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23日上午12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活页》一式7份和《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用于学校评审,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获得学校审核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下载申报模板文件并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书》和《活页》中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项目申报系统于7月1日0时至7月10日24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五、其他事项
(一)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报北京社科基金各类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不可转立为“重点项目”等)。
(二)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郝思源、于帆 联系电话:83952497、83951839
科研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