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住建委《关于事业单位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住房未达标职工差额补贴申报于近日起进行申报,至6月30日止。请符合标准的教职工持职务职称变动证明,到房管科(博纳楼304)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
联系电话:姚老师 83952067 13810173816
金老师 83952141 15801682510
注:住房未达标指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且职务调整后住房面积未达到应享受面积。
资产管理处 房屋管理科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