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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做好2021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决算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时间,为做好我校2021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1.公务卡还款、暂借款业务、临聘人员工资申报业务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10日。

 2.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酬金申请、个人卡报销、其他银行还款报销业务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17日。

 3.工资报盘截止受理日期为12月20日。

 4.医药费报销:

(1)2021年度发生的教职工非定点医院急诊或未带卡急诊医药费,请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到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手工报销,2021年12月20日之后发生的医药费,校本部请在2022年1月5日前,红庙校区请在2022年1月6日11:30分之前,将所有票据送到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跨年度住院,如为手工结算费用时,须出示2021年及2022年两份住院清单。  

2)学生2021年的医药费请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到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2021年12月20日之后发生的医药费,校本部截止到2022年1月5日,红庙校区截止到2022年1月6日中午11:30分之前。2022年1月只报销2021年的医药费,逾期不报,一律作废。2022年发生的药费,3月份开学以后报销。

二、注意事项:                    

1.2021年度开展经济业务发生的各类票据,原则上应于2021年度内报销完毕,最迟应于次年教职工寒假放假前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

2.请各单位严格执行2021年预算要求,不得突击花钱,不得超预算支出。

3.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名下项目的支出情况及网上预约单据处理情况。各项业务单据须在上述截止受理时间前报送到财务处相应窗口,或投入投递机内,逾期将无法受理;校本部投递机位于博纳楼三层中厅,红庙校区投递机位于图书馆楼北侧一层105室财务处门口。

4.12月18日起财务处开始年终决算各项工作,在此期间,网上报账系统将无法受理网上预约业务,已预约未入账的单据将被退回。

5.请各单位根据决算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障学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若因上级部门要求需要对年底结账时间做出调整,财务处将在第一时间发出通知;2022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关注学校网站公告栏及微信号消息。

 

                                             财务处

2021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