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教务处作者:教务处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申报北京市级、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打好基础,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意义

四年一度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领域唯一一项等同于国家科技奖的国家级奖励。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折射出的是中国教育近年来在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努力。

开展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二、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能够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申报成果,须经两年及以上教学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且效果优良,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各类教学成果。

三、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要求

凡我校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成果要求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需为201671以来完成的,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四、评审程序

2020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认真审核每一项申报材料,择优向学校申报;学校将聘请专家,评选出2020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并择优推荐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其他相关说明

附件45为上届国家级、北京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供广大教师申报时参考。

六、材料提交及要求

1、材料提交

①纸质材料提交

※ 每个成果需提交推荐书、成果总结的纸质版,并将以上材料装一个信封(将推荐书的首页贴于信封上面)。

※由单位完成的推荐汇总表(需签字盖章)

②电子版材料提交

※每个成果需提交推荐书、成果总结、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以成果完成姓名命名,如“张三-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推荐汇总表(附件3须以所在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如“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并与纸质版完全一致)

2、报送时间202091,过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博纳楼1层(当日教务处值班人员)

4、接受材料邮箱jyk@cueb.edu.cn,发送至其他邮箱将不予处理。

5、联系人:崔峰 陈海沐,联系电话010-839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