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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作者:研究生院

各学院:

为了实现我校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财经大学的目标,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2019年遴选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的具体情况,组织好此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条例”)。遴选条件及工作程序参见工作条例第二章中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

二、申报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教师填写《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简况表”)。在申请指导教师类别相应框内划“√”,并提交申请者本人近五年(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的科研成果及本人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审核打印并盖章(请于5月20日至5月22日集中到科研处办理)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附在简况表后,连同本人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不超过3件)一起装入一个表面贴有简况表封面的档案袋中,交至各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5月27日下午3:00前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申报材料及《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至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简况表、个人成果原件、汇总表(需盖章)。电子版请发送至xwb@cueb.edu.com。

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研究生院审核合格者,将申报人的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各学院提交的科研成果原件请教学秘书在会后及时取回。

以上附件内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杨晓蕾、王越乙,联系电话:83951639、8395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