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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做好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来源: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决算工作要求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闭情况,为做好我校2020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1.公务卡、借支票、汇款、临聘人员工资等支出截止日期为12月11日;

2.劳务支出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3.现金报销、个人卡报销、其他还款报销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

4.工资报盘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5.医药费报销:

(1)2020年度发生的教职工非定点医院急诊或未带卡急诊医药费,请在2020年12月前到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手工报销,2020年12月末发生的医药费,请在2021年1月4日上午将所有票据送到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跨年度住院,如为手工结算费用时,须出示2020及2021两份住院清单,2020年度的医药费,请在2021年1月4日上午将所有票据送到学校公费医疗办公室。

(2)学生2020年的医药费报销截至日期为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只报销2020年的医药费,逾期不报,一律作废。2021年发生的药费, 3月份开学以后报销。

二、注意事项:

1. 2020年度开展经济业务发生的各类票据,原则上应于2020年度内报销完毕,最迟应于次年教职工寒假放假前报销完毕,逾期将不予报销。

2.各项目负责人须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单据报送到财务处相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项目负责人关注名下所有项目的网上报销情况,及时办理或撤销冻结信息,避免冻结时间过长影响支出进度。

4.各单位严格执行2020年预算,不得突击花钱,不得超预算支出。

5.12月24日起财务处开始年终决算各项工作,在此期间,请各位老师不要在网上报账系统填报新的信息,如有填报,系统将统一做拒绝处理。

6.请各单位领导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证学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

7.若因上级部门要求需要对年底结账时间做出调整,财务处将在第一时间发出通知,望各位老师配合、体谅。

8.2021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随时关注学校网页公告栏。

 

财务处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