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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教技厅【2018】2号”文件,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请申报本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的教师,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1805/t20180530_337818.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详见附件2)”的相关内容,并积极申报。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预申报人员于6月22日之前提交初稿到科研处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不予以推荐。

2.凡推荐高校奖的项目,须于6月26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具体登记方法详见网址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5/06/1433758377866485.htm

3.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凭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先下载推荐书软件,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经形审合格后再上传推荐书、确认后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29日。同时申请人填写承诺书,保证报奖材料的真实性、知识产权无异议。

4.科研处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5.科研处公示完成后,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推荐书及附件并装订成册。并请于7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博纳楼334室)。

   联系人:姜  红  83952330

               李艳杰  83951660

               蔡万江  8395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