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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填报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立项回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科研处

各单位:

近日,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立项通知书》(附件二),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该通知要求,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立项须知》(附件),将项目编号、项目级别、审批金额等相关内容及时转达给今年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核对确认项目名称、计划结项时间及最终成果形式等内容,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立项回执》(附件4)。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正式立项时间统一为2020年12月15日,结项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遵守《立项须知》(附件)内容,并将相关要求向课题组全体成员进行传达,承诺严格执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相关约定内容的,填写《立项回执》(附件);如不接受约定,可不填写《立项回执》,将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助。

3、由于疫情因素影响,北京市财政局批复2020年度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经费核减至原资助额度的75%,各级别项目最高资助额度具体为,重大项目22.5万元,重点项目11.25万元,一般项目6万元,青年项目6万元。请按照项目批准金额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七)、《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附件八)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资助经费总额不再追加,各项目组不得以经费不足为由擅自缩小研究范围或变更最终成果设计;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经费管理单位的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动,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智库工作部,以便准确拨款。

4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6日上午11时前将电子版《立项回执》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待审核通过后,于12月21日下午4时前将纸质版(A4纸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一式4份,全部为原件)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填报《立项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后续立项手续。

5、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五)规定,项目立项下达后2个月内(2021年2月15日),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研究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织召开项目开题论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实完善研究计划和任务,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开题报告表》(附件六),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备案。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