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202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5

日前,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已发布《202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为做好202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后期资助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服务,为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二、资助对象与范围

资助对象: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及北京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含退休人员)。

资助范围: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成果、冷门绝学研究成果,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成果、新时代意识形态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北京历史文化和现实问题研究成果等。以学术专著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主,适当资助文献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三、项目类别与经费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理论创新性强、学术分量重,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研究成果;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项目资助经费依据成果字数核定,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2500元/万字,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2000元/万字,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项目资助经费全部用于研究成果的出版工作。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遵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受理在站博士后申报。

(二)项目责任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履行实施项目的必要责任和义务,并承担科研信誉保证。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从所在单位申报。

(三)成果须全部完成。其中,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在20万字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字数原则上在15万字以上。

(四)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的,须以中文写作并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申请人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项;

2.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

3.申报成果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出版资助;

4.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

五、申报程序与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提交成果全部书稿。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意见、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材料至学校科研处。

(三)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原件4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3套(须做匿名处理,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申报成果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还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2份。

5.上述材料电子版需一同报送。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限报5项。

(三)项目资助经费全部为出版经费,原则上不得扣除项目管理费。

(四)后期资助项目由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委托北京出版集团统一出版,项目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

七、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填写附件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学院汇总填报附件3《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提交项目全部书稿等材料。

2.各学院对项目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5月28日前连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cueb.edu.cn。申报材料需要满足对应项目类别的字数要求,不接受个人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