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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补贴存量资金销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

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有关部门通知,各交存单位集中办理住房补贴存量资金销户工作。集中销户范围:2018年4月1日前,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的无房职工、住房未达标职工的个人住房补贴账户。

经校长办公会批复,住房补贴存量资金销户工作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正常账户销户返还

近期,无房及住房未达标职工(含离退休)住房补贴账户余额资金返还至个人工商银行工资账户。

第二批:暂无法返还账户

1、个人双账户人员,待个人信息核定后进行销户返还;

2、已调离我校人员,经核定个人信息、账户后,依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3、去世人员,待政策明确后,依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联系电话:83952067     姚老师  金老师  

     83952293     康老师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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