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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关于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学校各有关单位和有关教师: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职务(已在教师职务岗位任职)的教师。

二、申请者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中国公民身份: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文件规定,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根据自愿原则,可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年度考核合格。

(三)学历条件: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免普通话测试;

3.岗前培训要求: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由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持外省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不能申请北京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4. 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于2019年10月18日前参加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一份拟授课程教案(教案必须属于思政范畴)。

三、工作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6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请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所在学院:

1. 已签字上传的《个人承诺书》(见附件1)1份;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免测可不提供)各1份;

4. 与申请表同底版的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单位),用于证书制作。

(二)各学院请于2019年10月17日11:00前对申请人申请资格和教学能力、师德表现等进行审核,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博纳楼310室,逾期不再受理(此次时间非常紧张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

1. 经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sgzb@cueb.edu.cn;

2. 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

(三)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统一办理完成申报人员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

(四)学校将于10月19日至25日在校内公示申报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

(五)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10月28日前统一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批,并办理资格证。

(六)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于11月份统一领取并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自2019年春季开始,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系统内容也有较大变化,我校申请人在网上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沟通,我们将及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

请申请人在填报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的是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这一项;

2.符合普通话免测条件的申请人在填写身份信息时,须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3. 认定所在地信息应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并具体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任教学科”栏,只选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申请人所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辅导员应选择“法学”→“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或“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5. 申请人在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校教师)”,一定不要选错;

6. “工作单位”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7.“现从事职业”中,专任教师选择“在职教学人员”,辅导员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8.《个人承诺书》上传时,请按操作说明步骤上传虚线框内部分(详见附件1)。该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此后要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确认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应为白底黑字,字迹清晰,信息完整,应包含本人签字和日期;

9.简历应填写到至今,譬如“2018年7月-至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任教”。

请各学院将以上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转告相关教师。

附件:1.个人承诺书

    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朱红霞(83952030)冯博(83952346)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