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实现教学研究助力课程思政建设,加快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申报条件
教改立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三全育人的体制机制,以价值引领为导向,遵循前瞻性与目标性相结合的原则、教育规律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特色发展与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引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入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积极设计、实施和验证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计划地培育和总结高水平教学成果,以教学研究提升课程思政工作的质量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研究成果能落地实施并能有效推广。
二、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
1.申报类别
本年度教改立项将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
2.申报要求
重大项目由各院(部)进行组织和推荐,每院(部)限报1项。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应是我校38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青年教师。
我校课程思政试点学院可自主设立不超过5个课程思政类校级委托项目。
3.资助金额
学校对每个立项的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5万元,重点项目和课程思政类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万元,以上所有经费均分2年拨付。校级委托项目经费由学院自筹。
4.其他要求
入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的课题将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级教改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含研究生院立项的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在我校各年度教改立项中未完成者,或近三年结项评审、成果鉴定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5类项目独立开展立项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封面的“申报类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改立项专家评议小组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课程思政类委托项目由试点学院自行组织立项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4)。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申报材料提交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1,一式一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单位盖章。
2.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一个单位的申报材料放一个档案袋中)统一交到教务处博纳楼135房间,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xutao@cueb.edu.cn。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统一在12月30日当天提交材料,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五、结题及验收
1.结项要求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课程思政类项目的结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改结项专家评议小组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结项结果。
(1)重大项目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5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重大项目在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结项时只需提交5000字的实施方案即可。
(2)重点项目和课程思政类项目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可免鉴定。
(3)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类校级委托项目的结项由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可免鉴定。
2.验收要求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课程思政类项目的教研论文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文和实施方案评审均合格者,予以结项,论文及评审报告有一项评审不合格者不予结项。
对批准结项项目的教研论文,教务处将择优收录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论文集(公开出版)。
3.其他说明
结项提交的教研论文重复率大于10%,视为不合格,则项目不予结项。初次验收不合格及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研究期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均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延长期满后还不能按时结项或延期结项项目鉴定不合格的,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陶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8395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