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服务北京市“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积极对接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需求,深入落实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琢玉工程”,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强化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将启动全校新一轮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基本要求
数量要求:各学院开设的微专业数量(已开设的微专业可计算在内),不得低于本学院当前获批的部颁本科专业数量,确保微专业建设与学院核心专业发展形成互补支撑。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
方向要求:各学院开设的微专业中,需包含至少1个国际组织相关方向(如国际经济治理、国际组织运营与管理、全球公共政策等)的微专业,聚焦培养学生国际视野与跨文化协作能力。
除开设国际组织相关方向的微专业外,对于还需增设微专业的学院,应增设至少1个数字场景相关微专业(如数字经济分析、智慧管理技术、数据可视化应用等),契合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强化学生数字化应用能力。
二、培养方案设计
1.各学院需结合学科优势、行业需求及专业发展痛点,科学确定微专业名称,确保名称简洁规范、内涵清晰,体现专业特色与培养定位。
2.精心设计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应突出“精、专、实”,聚焦核心能力培养,涵盖核心课程、实践环节等模块,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跨学科知识融合。
3.每个微专业学分设置为8-12学分,学分分配需合理适配课程内容与教学时长,具体学分结构和课程设置由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现有微专业课程汇总列表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微专业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微专业申报、课程设计、师资配备等工作,于3月12日(星期四)前,将本次新增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新增微专业课程(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cueb.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微专业建设材料”。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
教务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