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本着方便学生,服务育人的工作理念,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制定2023年寒假期间公费医疗管理暂行规定。
1.2023年寒假至开学前,校本部学生(包括二学位学生)可以直接去合同医院天坛医院或丰台医院就诊;东校区商务学院学生可以直接到朝阳医院就诊,也可自行选取一家居家附近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保留好相关单据,开学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销。
注意:自行选取的医院除学校合同医院外只能选取一家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
2.外地学生就诊可以在居家所在地自行指定一家公立医院就诊,报销时须提供就诊的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单据、药物底方及诊疗明细。
3.特别提示,无论北京及外地的学生,就诊时务必不要使用医保卡(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等就诊回学校不能报销),挂号时注明是“公费医疗”身份。请保留好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急诊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诊疗票据、处方底方和检查收费明细(请勿开具与诊断不相符药品),按公费医疗相关流程正常报销,报销的范围及比例等同于转诊报销比例。
急诊、住院按照原政策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拨打83952115进行咨询。医药费一般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完(假期顺延)。医药费报销流程可以参照2022年4月20日校园网发布的《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医药费报销办法》中一(一)门急诊费用、一(二)住院费用项执行。
4.2023年春季学期正式开学后恢复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医保与公费医疗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