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有效提升学校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知名度与话语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教委工作要求,教务处计划在校内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教育部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员工,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获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要求
因市教委遴选机制严格(向教育部推荐人选时每个委员会不超过2人),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依据任职条件,按以下要求开展推荐工作。
1.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各相关单位按名单中列出的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进行推荐,每个委员会至多推荐1人,同1人不能被推荐至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2.符合推荐条件的我校上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优先推荐(我校上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名单另附)。
3.请于6月3日(星期一)下班前提交《教指委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教指委委员填报表》(附件3,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jyk@cueb.edu.cn,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博纳楼135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
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