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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住房未达标职工差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资产管理处

学校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住建委《关于事业单位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享受过国家福利分房,住房未达标职工差额补贴申报于2021年6月1日起进行申报,至6月15日截止。请符合补差标准的教职工持职务职称变动证明,于6月6日前到房管科(博纳楼304)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房屋管理科。  

联系电话:姚老师 83952067   13810173816     

金老师  83952141  15801682510

 

 

资产管理处  房屋管理科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