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6年、2017年,学校开展了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过一个阶段的建设,现在进入检查验收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6年延期验收的微课程(附件1)
2、2017年立项的微课程(附件2)
二、验收依据
以上范围的项目须分别按照“教务处关于2016年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关于2017年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验收。
三、微课程提交及其他
此次接受验收项目需在4月3日前,将制作的微课程上传至教务处“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传步骤见附件3。
凡获学校立项的项目,其项目成果所有权由学校和立项者共同拥有。验收合格的微课程资源将由教务处统一在学校相关网站公开发布,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验收不合格的微课程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首经贸教函〔2006〕2号)”文件(http://jwc.cueb.edu.cn/gzzd/jxyjgzzd/74217.htm)处理。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839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