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科研处

各单位:

 

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推荐选题目录(附件4)。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受理。个别虽未列入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2.已立项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已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等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同一成果以未受到上述项目资助的其他文版翻译出版可以申请。

 

3.申报成果形式为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压缩和改写。

 

4.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出版社之间也可联合作为出版责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外译推广。

 

5.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6.申请者可以从本通知上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2等附件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7份,含1份原件,并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7.所有材料请负责人于102611时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word版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博纳楼335室;

2)电子版材料(word版申请书)请在受理日期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cueb.edu.cn。请确保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