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2021年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首都文明委拟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八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中表现突出的典型人物。
(二)分类标准:
1.首都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广泛赞誉。
2.首都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积极同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首都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首都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凡符合首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每个公民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曾获得过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其中,再次推荐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评选的,应是受表彰以来保持荣誉并有新的突出事迹者;长年坚持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应是2019年以来有新的突出事迹者;见义勇为类别的,其见义勇为行为应是2019年以来发生、并经民政部门认定者;2019年以前牺牲或去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类别的候选人,每类最多推荐1名。
2.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每类限推荐1名。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下午16:00。
推荐材料包括:《第八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表格样式附后),被推荐人3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像素不小于1M),以上均报送电子版。
推荐人员的事迹应在学校范围内开展过广泛宣传。推荐人员在校内报纸、电视、官方微博、微信、宣讲会、报告会以及各类社会媒体的宣传情况需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申报邮箱:gekuoyi@cueb.edu.cn。如进入推荐名单,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
附件:
1.推荐表
2.事迹撰写要求及示例
联系人:葛括伊 联系电话:83952313
地址:博纳楼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