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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关于集中申报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北京市近期分别启动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2018北京榜样”评选表彰等项目,现结合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和申报要求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2. 第十四届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3.“北京榜样”评选表彰

二、申报要求

(一)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1.2016年以来,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均可被提名推荐。

2.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善抓会管。

3.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思想理论建设工作持久有效,有专人负责,坚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作用显著。

4.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及手段创新,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和效果。

5.队伍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干部模范作用好,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作用,有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队伍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有效。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单位风清气正,团结向上,近三年来单位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7.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限报1家基层单位(可不申报),曾获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的不再申报,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二)第十四届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1. 2016年以来,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可被提名推荐。

2. 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

3.工作业绩突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作为。

4.创新能力较强。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5.工作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务实,密切联系群众,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6.为人清正廉洁。模范遵守上级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党员群众中口碑好、威望高。

7.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限报1人(可不申报),曾获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不再申报,事迹材料500字以内。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及重点领域倾斜。处级人员人选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酌情考虑。

(三)“北京榜样”评选表彰

1.年满18周岁的在校教职工、学生及科研团队皆可推荐。

2.被推荐人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科技创新、热心公益、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积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欢迎推荐科技创新典型)。

3.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限报1人(可不申报),曾获“北京榜样”年榜人物、月榜人物、周榜人物的不再申报,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组织进行初评,确定参评的基层单位和候选人,其中第十四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第十四届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北京榜样”评选表彰各限报1个(人),

请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在申报表报送项目栏勾选相应选项。此次申报只接受集中申报,不接受校内单个部门和个人的单独申报。

2.学校党委将进行集中评审和推荐上报。

3.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25日(下周五)14:00点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至工作邮箱hongxiazhu@cueb.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高菲  83952817  朱红霞 83952314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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