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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市社科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多措并举打造青年社科人才成长服务链,助力首都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2021年推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该项目坚持公开遴选、多元培养、目标管理的原则,面向首都社科界,通过北京市域内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推荐或同行推荐,公开遴选不超过60名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深具学术潜力的39周岁(含)以下的青年学者作为资助对象。项目以3个自然年为一周期,采取市社科联常委委员和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联合培养的课题双导师制。项目研究期内,除课题指导外,课题承担人还能得到系列精准化、个性化的项目支持。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39周岁(含)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2.在北京市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4.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

5.具有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请;

6.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独立研究能力;

7.已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2.申请人研究方向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离;

3.申请材料不全或有弄虚作假等情形。

(三)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上级单位下达我校的名额为1-3名。

各单位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填写推荐表进行申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5月6日上午11:00前将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纸质件1份(附件2,须加盖学院公章)按要求报送至科研处博纳楼335,并将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玮 83951839;刘佳 83952497

邮  箱:keyanchu@cueb.edu.cn

             科研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