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市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将对2022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单位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如实、及时完成年度检查,并于2024年10月23日16时前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npopss-cn.gov.cn)。如果研究进度滞后,请在计划结项日期前三个月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延期申请。
联系人:于帆 联系电话:83951839
附件: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2024年中检)
科研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