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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20年校级教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9 作者:教务处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2020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改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申报条件

教改立项要遵循前瞻性与目标性相结合的原则、教育规律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特色发展与实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引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入教学改革研究实践,积极设计、实施和验证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有计划地培育和总结提炼高水平教学成果。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研究成果能落地实施并能有效推广。

二、申报类别及相关要求

1.申报类别

本年度教改立项将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

2.申报要求

重大项目由各院(部)进行组织和推荐,每院(部)限报1项。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应是我校38岁以下、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青年教师。

3.资助金额

学校对每个立项的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为5万元,重点项目和思政类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以上所有经费均分2年拨付。

4.其他要求

入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思政项目的课题将优先推荐申报北京市级教改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含研究生部立项的教改项目)负责人,以及在我校各年度教改立项中未完成者,或结项评审、成果鉴定不合格者,不能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5类项目独立评审,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填写“申请书”封面的“申报类型”。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评议小组审议,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1.申报材料提交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1,一式一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改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单位盖章。

2.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一个单位的申报材料放一个档案袋中)统一交到教务处博纳楼135房间,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jyk@cueb.edu.cn。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统一在12月24日当天提交材料,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五、结题及验收

1.结题材料要求

(1)重大项目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5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重大项目在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结项时只需提交5000字的实施方案即可。

(2)其他项目(重点项目、思政类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结项时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教研论文一篇(拥有完整版权且未公开发表)及不少于3000字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落地实施的方案。

 若结项前已在教育类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发表文章须唯一注明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年校级教改立项资助),可免鉴定。

2.验收要求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教研论文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文和实施方案评审均合格者,予以结项,论文及评审报告有一项评审不合格者不予结项。

对批准结项项目的教研论文,教务处将择优收录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论文集(公开出版)。

3.其他说明

结项提交的教研论文重复率大于10%者,视为不合格,则项目不予结项。初次验收不合格及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研究期满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均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延长期满后还不能按时结项或延期结项项目鉴定不合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395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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