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财务处报账厅将于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恢复办理报销业务,请相互转告。2018年的发票可以报销到2019年3月25日。
根据审计意见和学校要求,从2019年起,支付专家咨询费需要在申报系统中完整填写专家单位、职称、咨询事由等内容,劳务费申报时比照填写。未填写的申报单财务处将予以退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