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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年终决算后恢复办理报销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学校各单位:

财务处报账厅将于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恢复办理报销业务,请相互转告。2018年的发票可以报销到2019年3月25日。

根据审计意见和学校要求,从2019年起,支付专家咨询费需要在申报系统中完整填写专家单位、职称、咨询事由等内容,劳务费申报时比照填写。未填写的申报单财务处将予以退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