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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二)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此次推荐不包含哲社和艺术领域。

  (四)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入选市级人选。

  二、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推荐程序: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学院对申报人材料及条件进行初审并确定学院推荐人选;人事处审核申报人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

  (二)名额:北京市教委推荐名额不超过30人。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推荐单位需提交推荐工作综合情况报告,说明组织人选推荐、综合评议等情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及附件材料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文件。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

  (四)《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1. 附件1:人选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 附件2:获奖证书证明;

  3. 附件3:基金资助证明;

  4. 附件4: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证明;

  5. 附件5: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明;

  6. 附件6: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摘要。

  7. 附件7: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扫描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表》内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四、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于3月21日15:00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博纳楼310),逾期不再接受材料。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件至rsc@cueb.edu.cn,主题请注明“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申报”。

  联 系 人:  麻老师   张老师

  联系方式:  83952160  8395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