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工作,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程国家级人选:
1.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工程市级人选:
1.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入选市级人选。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人选需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由单位推荐。
(二)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报北京市教委。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于3月31日前报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推荐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6份(安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1)”填写,A4纸打印后左侧两个钉装订),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RPU”);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
2.推荐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请做好目录,装订成册)。
(二)推荐工程市级人选的材料包括:
1.《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16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
3.推荐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请做好目录,装订成册)。
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纳楼30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cueb.edu.cn,主题请注明“百千万人才工程申报”。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应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电话:83952346 8395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