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校审核流程,现将2015年拟参加人才培养型教师聘任人员予以公布,具体人员及个人情况见附件。
根据学校关于教师职务晋升的补充规定(首经贸政发〔2014〕21号)的要求,拟申报人员本学期的教学课堂需向全校进行公开。自3月30日起,学校将安排专家、督导进行听课,听课者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做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