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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评选2015年度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来源:人事处
 各学院(系、部):

我校评选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自2010年起,已连续开展了五年,对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队伍的水平,加快培养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学科人才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现根据学校评选年度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规定(首经贸政发[2013]5号),将有关2015年度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由申请者本人填报纸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年度申报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申报表》1份后,直接交送所在学院(系、部)为自己指定的导师。

2、申请表由导师填写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后,交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负责人。

3、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个进行审议,并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在申报表上注明申报人是否合格的明确评语和票数。申报表由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申请表的电子版,由学院(系、部)统一汇集后发送人事处信箱(rsc@cueb.edu.cn)。

4、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批2015年度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人员侯选名单。后备学科带头人需要进行现场答辩,其他人员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5、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审议,获批人员进行公示3天。

二、申报时间

(一)331日至49日为个人和导师填表时间,个人到科研处和教务处进行科研成果审核,打印附页申请表之后。

(二)410日至15日为学院(系、部)审批时间。

(三)416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311室。

(四)4月底,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后备学科带头人申请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申请答辩。

(五)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将审批结果向全校公示。

三、其他

1、各学院(系、部)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13]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评选。

2、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申请材料,特别是在学术方面出现问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的资格。

3、凡被批准为校级2015年度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者,将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待遇。

4、首经贸政发[2013]5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请详见人事处网页。

联系方式:83952161  周老师  83952160  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