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考核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规定(首经贸政发[2009]56号和[2009]57号),现将2015年度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和程序
1、2012-2013年曾被评为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者均需参加考核。2012年人员为聘期考核,2013年人员为期中考核。
2、由本人填写纸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表》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1份后,直接交送自己的导师。
3、由导师写出对参加考核人的考核评语,并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
4、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逐个进行考核评议,并在考核表上写明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评语。考核表由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
5、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考核结果为最终考核。级后备学科带头人的考核需要进行现场答辩,其他人员主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二、时间安排
(一)3月31日至4月9日为个人和导师填表时间,个人到科研处和教务处进行科研成果审核,打印附页考核表之后。
(二)4月10日至15日为学院(系、部)审批时间。
(三)4月16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311室。
(四)4月底,召开校学术委员会考核会议。
(五)校长办公会议审议考核结果。
三、其他
1、各学院(系、部)对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进行年度考核,一定要严格按照首经贸政发[2009]56号、[2009]57号和[2013]5号文件的要求组织进行考核。
2、校级后备学科带头人或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考核合格者,在2015年将继续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再继续享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待遇。
3、对拒绝填报考核表或逾期不参加考核者,特别是对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4、首经贸政发[2009]56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与培养办法》和首经贸政发[2009]57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请详见人事处网页。
联系方式:83952161周老师 839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