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新聘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4〕4号,附件1)的规定,“新聘教师开课前,学院按照新聘教师任课资格基本条件和助课期间工作量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教务处现组织对2014年新聘教师的任课资格审批备案。
为确保新聘教师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落实,请务必于5月6日前将审查合格新聘教师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新聘教师本科课程试讲考核表》(附件2)复印件、《新聘专业教师业务单位实践考核表》(附件3)复印件、《本科教学新聘教师任课资格审核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聘教师任课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各一份。
3.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ping@cueb.edu.cn, 纸质版材料送至博纳楼134房间评估与质量监控科,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3952047。
教务处
20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