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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学生处
 
学校各院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
1.各院系应充分认识树立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平,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参评学生材料。
2.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典型,从而进一步宣传资助政策,努力营造一个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持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各院系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评选时间、组织形式
评选活动的时间:20154月—20157月。
请各院系积极申报,每个院系最少报送2名优秀学生,学生处将从中选取优秀学生推荐到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评选,最终由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三、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助国家资助的市属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五、活动实施
评选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
1.各院系应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院系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至学生处。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3.各院系于61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
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单位名称”。附件中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学生姓名”。
第二阶段:评选(611日—710日)
由学生处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院系上报学生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到北京市参加评选。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出3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进行宣传,并从其中选拔7人(高校3名,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4名)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参加全国评审。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
各院系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本单位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后期北京市资助中心也将通过媒体对3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进行报道。
  箱:heqian@cueb.edu.cn
联系方式:8395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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