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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和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科研处

各单位: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我校申报2016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和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围绕制约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2016年度的项目申报起,原来所谓的“面上项目”通知更名为“一般项目”。科研计划一般项目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类项目要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决策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

二、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12项。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二)限项规定

1、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社科基金项目。

2、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3、有在研北京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4、申报本项目须满足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并打印一式6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15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三、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限额数为:社科计划一般项目14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2项。

(一)申请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教研人员,教辅及管理人员不在申报此类项目范围。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申报市教委社科一般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科技一般项目的人员,没有职称限制。

4、在研市教委级别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者填写《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6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原“面上项目”更名为“一般项目”后,申请书格式有相应调整,请务必以新格式为准,新格式请见附件。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515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一)资助强度:社科重点项目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5万元、科技一般项目12万元。

(二)研究周期:重点项目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一般为1—2年。其起始时间为:201611日。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刘延杰 83952103

文 玮 83951839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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