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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关于转发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为做好北京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次高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持证人已取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高等学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可办理证书补发。

(三)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可办理证书换发。

(四)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可办理证书信息更正。

(五)持证人个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可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

二、办理流程

本次办理由申请人本人按照由“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办理—领取证书或申请表”流程进行,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19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

3.报名步骤:申请人本人登录网站,点击进入“证书与申请表遗失补办”栏目,按照网站提示填报信息。

(二)网上预审

1.预审时间:3月24日上午9:00至28日下午4:00。申请人完成报名后,系统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须在预审结束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预审结果。

2.查询网站: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

3.预审通过查询预审结果显示“预审通过”,申请人可按系统提示预约现场办理。

4.预审退回查询预审结果显示“预审退回”,申请人须及时按照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上传材料并提交。系统工作人员将于3月28日下午4:00前对报名信息再次进行网上预审。显示“预审通过”的,可预约现场办理。因未按时修改报名信息、补充上传材料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审申请的,本次将无法办理相应事项。

(三)现场办理

1.办理时间:4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办理地点: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配楼一层大厅)。

3.申请人本人按系统提示携带相应材料到场。

4.现场办理通过的申请人当场领取《补/换/重发〈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领取通知》。

(四)领取证表

1.邮寄选择邮寄的,须在4月7日下午1: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服务或选择了邮寄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

2.自取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可按照“领取通知”中的指定时间到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配楼一层大厅)领取。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办理相应事项。

2.申请人现场办理应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中提前预约。未预约的,无法办理相应事项。现场办理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