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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重要精神和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精神,结合我校教务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预先开展我校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

65日前,拟申报新专业的院(),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将专业设置申请材料(一式3份)上报至教务处;

注: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二、第二阶段

71日前,学校相关部门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审;

三、第三阶段

经学校审议通过的专业,按照市教委下发的正式文件通知进一步完善资料,并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提交。

四、其他

与专业申报相关的材料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栏目查询

联系人:崔     83951322 

 陈海沐   83951695

教务处

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