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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作者:教务处

 

学校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做好本科生的实习工作,针对2012级、2013级学生参加的专业实习和认知实习,学校鼓励各院(系)与社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实习活动,因此对本学期的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2级、2013级学生上课15周,社会实践3周(629日至719日)。

2、学生在院(系)统一组织安排后,也可以参加团委与教务处共同组织的暑期大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视同为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

3、各院(系)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多方力量,通过多种渠道,为学生认知实习和专业实习提供条件。为鼓励各院(系)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实习活动,学校对本年度各院(系)建立时间在两年以上的、稳定的,且安排6名(含)以上学生开展有组织实习活动的每个基地提供经费支持。

4、各院(系)上交材料具体如下:

1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XXX学院(系)实习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撰写说明见附件1,要求必须盖章);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系)实习单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一份(要求必须有单位名称、时间及单位盖章,过期协议无效)。

说明:各院(系)均须上报材料(1),开展有组织的集体实习活动的院(系)则同时上报材料(2)、(3)。纸制版材料报送校本部博纳楼136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vzheng@cueb.edu.cn

5、请各院(系)于2015520日前将材料送交教务处。

联系电话: 8395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