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听课实施办法》( 首经贸政发〔2014〕3号,附件1)的规定,本学期的听课时间已经结束,听课完成后,“各职能部门、学院每学期第15、16周进行汇总整理工作,17周前相关单位将听课记录表和听课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具体通知如下:
1. 校领导听课记录表交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汇总整理。
2. 教学督导专家听课记录表和职能部门听课调查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整理。
3. 学院听课记录表交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汇总整理。各院系主要汇总统计本学院各院级领导和系(教研室)正、副主任的听课情况,并填写《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4.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听课记录表》复印件和《听课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一起交教务处(博纳楼134房间),同时将《听课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ping@cueb.edu.cn。
5. 联系人:韩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 83952047。
教务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