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财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服务师生,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自9月份开学起,除直接支付和使用支票报销的业务外,全部财政专项资金的报销业务一律使用网上报账系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资金项目编码中第七位数字为“6”的都属于财政专项,除直接支付项目和使用支票付款的支出外,一律采用网上报账的方式报销。
2.采用网上报账方式报销同样必须执行目前的各项财务规定,按照公务卡管理、劳务费打卡等规定进行操作。
3.进行酬金网上申报时,注意在“摘要”栏中写明事由和发放内容,如“学生助研费”、“专家咨询费”、“校外人员劳务费”等。注意选择正确的发放方式,校内学生助研费、校外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打卡选择“北京银行2”;临时工工资打卡选择“北京银行3”;外籍专家、无法打卡的外地专家可选择“现金”方式,打入经办人员工行卡内,但必须按照现行规定提供不能打卡的相关证明材料。
4.按规定报销的差旅补助选择“转个人卡”方式打入校内教工工行卡账户。
5.完成网上报账填写手续后请尽快按要求将单据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以免影响专项资金支出。
6.除财政专项外的其他资金,鼓励老师们采用网上报账方式报销。
7.请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员事先了解各项财务规定,以提高网上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并参考“操作指南”,也可向财务处负责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