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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公布2015年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教务处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和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高〔201511号)精神,市教委组织开展了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经学校申报、市教委遴选等环节,现将2015年首批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名单(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制定遴选办法,选拔优秀的大四学生进入北京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入选项目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入选学生名单要在各学院进行公示并将入选学生姓名、专业班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校内导师、校外导师、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附件3)于1014日(周三)前上报教务处。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要充分发挥入选项目学生的积极主动性,为学生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联合指导作用。
二、北京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项目要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形成实物作品、产品设计或实际运行系统,或是具有应用前景的成果,在毕业设计(论文)研究过程中要发表高质量的研究论文,论文须被国际著名检索SCIEIISTP等收录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深化项目要按照申报书,认真做好实施工作,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积极推动项目研究成果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并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三、项目资金,待市教委下拨后,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实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高〔201511号文件和校内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四、入选项目自名单公布之日开始实施,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五、项目实施完成后,市教委将组织对项目考核验收,并把考核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