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国庆节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期间,学校将加强门卫管理工作,请师生及校内施工人员随身携带学校有关证件,配合学校门卫管理工作。
二、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假期期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章行驶,防止发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伤亡事故。
三、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单位所属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积极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重点部位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应保持电话畅通。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工作间及宿舍时,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四、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内违禁物品的管理和教育,学生公寓内严禁出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等违禁物品。
五、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大型集体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办活动,必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由主办单位将活动具体情况在9月29日前报保卫处备案。
六、各院系要发挥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组织的作用,加强放假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七、如发生突发事件,按照“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及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不允许发生瞒报、迟报、漏报现象。要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3952016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83952110 83952200(校 本 部)
65976110 65023872(红庙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