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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本科生参加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港澳台办公室

学校各院系:
    我校自2010年起选派优秀本科本赴台湾地区高校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迄今为止已派出近百名学生。现就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项目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在籍的大二以上本科生
2、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赴台学习交流任务
3、品学兼优,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选拔名额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与我校开展交换生项目的台湾地区高校包括静宜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中正大学。其中:
1、静宜大学共2个免费生名额、6个自费生名额
2、东吴大学共8个名额,全部为自费生名额
3、铭传大学不限定名额,全部为自费生名额
4、中正大学不限定名额,全部为自费生名额
三、选派方式
 请各院系自行组织学生申报,着重审核申请学生的成绩真实性和是否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初选名单报送至港澳台办公室。经学校审核后,港澳台办公室将拟派出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四、项目内容及时间安排
详情请参见附件1
五、初审材料
请各院系20151027日(星期二)下午1630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博纳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港澳台办公室邮箱cuebgat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1、学生所在院系汇总学生申请并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申请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学生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学院盖章。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校生赴台湾地区高校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家长签字
3、成绩单:纸质版和扫描版1份(成绩单需院系教务秘书核实后加盖学院公章;扫描版务必清晰,请勿用手机拍照)
其它资料请参照各校的项目要求准备。
六、注意事项
1、每个学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学校。
2、拟派出学生在公示期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且在台学习期间不得无故提前离台,请各位同学充分考虑清楚后再提出申请。
3、关于学生转换学分等问题请咨询所在院系的教务秘书。
七、港澳台办公室咨询电话
成老师83952656
雷老师8395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