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研究机构:
根据市政府外办通知要求,现需将2016年度在京举办国际会议计划上报国际合作交流处:
1.国际会议指在北京市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含中方)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年会、例会、研讨会、论坛等会议。包括我校举办的国际会议、我校与国际组织及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举办的国际会议。
2.此次为2016年度在京举办国际会议的预报,请务必在召开会议前3-6个月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正式提交举办国际会议的全部所需材料。
3.各单位举办国际会议的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联系人:陈晓彤 电话:83952983
附件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国际会议预报表》
附件2: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附件2请到校内OA系统下载)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