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予以高度关注。为更好地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规定及要点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4)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限
(一)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上述两个文件均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学校核定间接费用比例为40%,重点项目为14万元;一般、青年项目为8万元),统筹管理使用。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限项规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务必认真学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6)和《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等相关规定及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自查要点进行填报(附件5:申请书审查要点)。
(二)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陆我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六、申报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系统于3月1日开放,请申请人对照《2022年国家社科申请书自查要点》(附件5)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无误后的申请书和活页于2022年3月6日上午24:00前上传系统,科研处进行初步格式审查,审核后可以给一定周期修改,逾期未提交初审的,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纸质版请于3月17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博纳楼335。
由于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且时值寒假,务请申报人员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领导及科研秘书务必将申报信息和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研人员。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附件5:申请书审查要点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