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财务处报账厅将于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恢复办理报销业务。请互相转告。
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因财务系统数据结转需要,财务处将在本周末对之前填报的网上报账单据统一做退回处理,请相关老师关注网上报账单据状态,已退回的单据需要重新填报。老师们可以在1月10日开始正常使用网上报账系统,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位老师谅解。
2.2015年已开具发票的业务未报销的,必须在2016年放寒假之前报销完毕。
3.财务处于2015年12月2日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性费用打卡管理的重要通知》,要求使用网上酬金申报系统申报,并扩大了打卡支付范围,提醒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4.自2016年起,财务处将对借支票、借汇款、借发票等业务加强精细化管理。借支票、借汇款业务原则上应在1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因工作流程等原因需延后的,应在3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30日未报销的,除特殊情况经过书面说明和批准外,财务处将暂停该部门或该项目负责人名下的借支票和借汇款业务;借发票业务如款项未在承诺人承诺日期前到帐的,财务处将按约定暂停该项目负责人名下项目报销。
5.请老师们在办理科研课题经费到帐手续(包括办理后续经费入账手续)时,务必携带合同。
6.财务处报销窗口审核人员分工将于寒假开学后进行调整,请老师们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