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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对2015年科研财政专项项目和科研水平提高经费资助项目进行校内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 来源:科研处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科研财政专项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绩效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2015年市教委科研财政专项项目(包括科研基地建设专项项目、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3)的负责人填写《2015年财政专项绩效考核表》(见附件1)。

二、承担2015年科研水平提高经费资助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4)的负责人填写《2015年提高经费项目绩效考核表》(见附件2)。

三、绩效考核表填写注意事项:

1、《绩效考核表》中的“项目总金额”一栏请填写项目的批准经费,项目批准经费是指会议费、差旅费(机票)和其它所有非采购经费之和。

2、《绩效考核表》中的“项目编号”一栏请将非采购部分、会议采购部分和机票采购部分的项目编号都填上。

3项目阶段成果请只填写项目本身在2015年度产生的成果。

四、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附表(附件3和附件4)名单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时填报,并于113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的《绩效考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需按项目类别(“科研基地专项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和“提高经费项目”五类)顺序排列;电子版须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命名,并注明邮件主题:“2014年绩效考核”。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8395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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