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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6年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6 来源:教务处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模式改革,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以及提高教师开发、应用微课程的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校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申报。所申报课程需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优(90分以上)。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优先。鼓励以团队的形式申报(若以团队形式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二、立项要求

微课程以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课程的重点或难点内容进行相关教学资源与教学活动的设计,以供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每个微课视频以讲授知识点为主,该知识点是学习的重点、难点、易错点。

(一)立项建设内容

申请立项的微视频课程应涵盖所属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每门微视频课程所需录制的微课视频一般不得少于20个,并配套编制每个微视频的教学设计文本(WORD版)和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资料。

(二)微视频制作要求

1、每个微视频录制时长为10分钟左右;

2、授课语言一般为普通话(外语专业及双语课程除外);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部门,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晰。

注:详细要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微课程建设标准(附件3

三、材料提交、建设过程及其他

141日之前,提交微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微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并由院(系)汇总后统一上报至教务处135室。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教务处发布立项通知。

31231日前,确定立项的课程需全部制作完毕(微课程由课程负责人自行制作,费用由教务处支付,每门课程的制作经费不超过3万元)。

4、结项验收:20173月初进行结项验收。

5、凡获学校立项的项目,其项目成果所有权由学校和立项者共同拥有。验收合格的微课程资源将由教务处统一在学校相关网站公开发布,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验收不合格的微课程将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级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首经贸教函〔20062号)”文件(http://jwc.cueb.edu.cn/gzzd/jxyjgzzd/74217.htm)处理。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83951322   电子邮箱:jyk@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