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岗位申报、研究生工作部初步核查、“三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将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审批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批准设置的岗位数,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并于4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原则上本学期“三助”工资按三个月发放。
注意事项:
1.招聘对象应为我校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在学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
2.同等条件下,“助管”岗位应优先选用家庭困难学生。
3.录用时要特别考虑岗位工作性质是否适合该生的素质能力和心理特点,能否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四是同一学生不能录取到多个“三助”岗位。
联系人:刘秋丽;联系电话:83951641
电子信箱:liuqiuli@cueb.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