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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委人事教育处下发通知精神,现就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17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A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
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每个二级单位推荐不得超过4
已入选下列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1、中组部“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2、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6、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8111日以后出生。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4、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承担的项目(课题)结束期应为201712月(含)之后。
5、申报B类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归国两年内的海外留学人员(20145月后归国)。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2申报B类的课题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课题起止期限为201711日至20191231日。
五、流程
(一)通知并组织个人进行申报
请各单位广泛传达,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并请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kjrc.bjkw.gov.cn/a)填报信息(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
(二)个人填写申报系统
打开网页,首先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填写“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A)或(B)”,请如实填报,填报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并上传相应附件。等待学校审核。此项工作必须428日下午4点之前完成。
(三)各单位按期上报推荐名单(需要排序)。
(四)学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评审。
(五)人事处通知拟推荐人员完善申报材料。
六、申报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29日上午11点之前将推荐(排序)名单(纸版盖章)报送人事处(博纳楼310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到rsc@cueb.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七、咨询电话:
张老师83952282 刘老师8395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