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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来源:科研处
科研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位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成果情况,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16年6月1日9月14日对在研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开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预申报工作。
从2016年起每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只接受一次中期检查,故此次中期检查的范围为2014年度立项的在研年度项目,2014年前立项、已接受过年度检查的在研项目,不再参加本次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及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年度检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
(二)如成果得到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
(四)进行《成果文库》预申报的,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预期成果概要等相关内容。
(五)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可不参加此次中检。既未申请鉴定、结项,又未参加年度检查的项目,其最终成果一律参加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集中鉴定
(六)参加此次年度检查的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时间安排
914上午11时前项目组向科研处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1份及配套电子版
请各科研秘书通知并督促附件3中涉及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结束后,市社科规划办将根据在研项目进展和成果文库预申报情况,选择部分二级管理单位走访调研,与相关项目负责人座谈交流,以进一步提高项目中后期管理水平,推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产生更多精品力作。
 
联系人:祝合良 83952166
文 玮 83951839
刘   佳    83952497
 
                                  
                                                            科研处
               2016530